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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最高院指导案例精选:1002布图设计专题:start [2025/06/05 17:30] – [一、撤销案例] admin13最高院指导案例精选:1002布图设计专题:start [2025/06/05 17:43] (当前版本) – [二、侵权案例] 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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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===== 二、侵权案例 ===== ===== 二、侵权案例 =====
  
-=== 1、独性的判断:部分独创性和整体独创性(部分覆盖原则) ===+=== 1、独性的判断:模块独创性和整体独创性(模块覆盖原则) ===
  
 【案号】[[102|(2019)最高法知民终490号]] 【案号】[[102|(2019)最高法知民终490号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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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【布图设计登记号】BS.12500520.2 【布图设计登记号】BS.12500520.2
  
-【裁判要点】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独创性,可以体现在布图设计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中,也可以体现在布图设计整体中。布图设计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均受法律保护,而不论其在整体设计中是否占有主要部分,是否能够实现整体设计的核心性能。如果一项布图设计是由公认的常规设计组合而成,则其组合作为整体应具有独创性。如果权利人提出的是具有独创性的部分,则该部分应当能够相对独立的执行某种电子功能。+【裁判要点】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独创性,可以体现在布图设计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中,也可以体现在布图设计整体中。布图设计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均受法律保护,而不论其在整体设计中是否占有主要部分,是否能够实现整体设计的核心性能。如果一项布图设计是由公认的常规设计组合而成,则其组合作为整体应具有独创性。如果权利人提出的是<wrap em>具有独创性的部分,则该部分应当能够相对独立的执行某种电子功能</wrap> 
 +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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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+=== 2、布图设计的商业利用时间:根据委托流片的数量进行判断 ===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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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+【案号】[[103|(2022)最高法知民终2133号]]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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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+【布图设计名称】GMM674芯片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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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+【布图设计登记号】BS.175535280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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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+【裁判要旨】案中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年3月24日至2015年10月13日内持续委托和某公司制造含有权利布图设计的芯片,从<wrap em>委托次数和芯片数量</wrap>上看明显超出了测试流片所需,故应当认定权利布图设计于2015年10月24日前已投入商业利用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的布图设计因存在严重的权利瑕疵,故在本案中不能获得保护。 
  
 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鑫天胜科技有限公司、无锡中微爱芯电子有限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:天微公司是登记号为BS.095006249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权利人,其发现鑫天胜公司销售采购自中微爱芯公司的产品型号为AiP1637的芯片,复制了天微公司的涉案布图设计,故诉至法院,要求鑫天胜公司、中微爱芯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。一审诉讼过程中,中微爱芯公司针对涉案布图设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申请,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撤销程序审查决定书,撤销登记号为BS.095006249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。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天微公司的起诉,天微公司不服该裁定,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驳回天微公司起诉的原审裁定。 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鑫天胜科技有限公司、无锡中微爱芯电子有限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:天微公司是登记号为BS.095006249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权利人,其发现鑫天胜公司销售采购自中微爱芯公司的产品型号为AiP1637的芯片,复制了天微公司的涉案布图设计,故诉至法院,要求鑫天胜公司、中微爱芯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。一审诉讼过程中,中微爱芯公司针对涉案布图设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申请,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撤销程序审查决定书,撤销登记号为BS.095006249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。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天微公司的起诉,天微公司不服该裁定,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驳回天微公司起诉的原审裁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