差别
这里会显示出您选择的修订版和当前版本之间的差别。
后一修订版 | 前一修订版 | ||
14复审无效案例精选:101 [2025/08/12 06:10] – 创建 - 外部编辑 127.0.0.1 | 14复审无效案例精选:101 [2025/08/12 06:13] (当前版本) – [复审请求审查决定(第1694596号)] admin | ||
---|---|---|---|
行 2: | 行 2: | ||
+ | <WRAP center tip 100%> | ||
+ | |||
+ | ===== AI专利答复阶段指导(含本案示例) ===== | ||
+ | |||
+ | 1.案例引用 | ||
+ | |||
+ | 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《202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》中第1694596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,在创造性审查“三步法”框架下,在特征的理解和比对、实际解决技术问题的确定和显而易见性的判断等环节中,充分考虑**场景**及相关特征与算法特征之间的关联。 | ||
+ | |||
+ | 2. 推荐的修改策略 | ||
+ | |||
+ | 申请人对权利要求进行了适当修改,在权利要求中加入了场景及相关特征。 | ||
+ | |||
+ | 3. 推荐的答复模板 | ||
+ | |||
+ | 申请人认为,在权利要求中记载了场景及相关特征时,权利要求的**特征**理解、**技术问题**的确定和**技术启示**的判断都要考虑到这些特征,修改后区别特征的理解和技术问题的确定均与修改前不同。虽然涉案专利与对比文件1都涉及模型,但涉案专利与对比文件1、对比文件2应用于**不同场景**,并且在针对的**目标对象、模型的训练数据、输入数据和模型与目标对象对应关系**等技术手段上具有实质不同,解决的是各自场景下不同的技术问题。因而对比文件1、对比文件2无法给出相关的技术启示,**申请人坚持认为本申请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技术进步,应当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**。 | ||
+ | |||
+ | </ | ||
===== 基本信息 ===== | ===== 基本信息 ===== |